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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是否构成

时间: 思恩 期货

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是否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是否构成要看其主观上是否有故意;表现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是否构成,供大家参考!

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是否构成

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是否构成

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是否构成有如下几点:

1.主观上要有故意;

2.主体为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的从业人员,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

3.客观上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4.客体为证券、期货市场正常的交易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既遂怎么判

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既遂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本罪是指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从中获取交易佣金等非法收益,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行为。

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既遂处罚标准为: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本罪是指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从中获取交易佣金等非法收益,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行为。

认定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应当注意的问题

1.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如果由于种种原因,行为人发布消息虽然不实,但并未导致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损失,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不能以犯罪论处。

2.划清本罪与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的界限。

找法网提醒您,两罪的主要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是特殊主体,只有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及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其所在单位才能构成;而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由具有责任能力的任何自然人和单位构成。

(2)行为方式有所不同。两罪虽然都有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但本罪还可能以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的方式进行。

涉嫌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涉嫌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可以取保候审。刑事案件中,符合条件的嫌疑人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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