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有已缴纳一年的失业保险费,不是自己自愿失业且进行了失业登记,同时还需要进行求职,才可以领取,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保险待遇。下面小编带来了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供大家参考!
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如下: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是:
1.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满三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2.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3.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4.失业前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转移办理需要带的材料
1.单位转移:转移关系申请报告。
2.参保人员关系转移:单位介绍信。
3.失业人员转移:失业保险金申领卡、户口本、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保险基金帐户名称、账号证明。
4.转出:跨省转出。失业人员需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根据核定的失业保险期限、标准、应领金额,向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找法网提醒您,省内转出。失业人员需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省内其他统筹地区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根据核定的失业保险期限、标准、应领金额,向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予以转迁。
失业保险基金包括哪些内容
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2、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3、财政补贴;
4、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失业保险费是失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因此,城镇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以保证基金的支付能力,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所需资金支出。发展失业保险事业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职责,一方面政府要组织好失业保险费的征缴和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在失业保险费不能满足需要时,也有责任通过财政补贴的形式保证基金支出的需要。征缴的失业保险费按规定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并入基金,这是保证基金不贬值的重要措施。其他资金是指按规定加收的滞纳金及应当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自己主动辞职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吗
本人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