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发行股票的行政惩罚标准制定标准
欺诈发行股票的行政惩罚标准制定标准?欺诈发行股票的行政惩罚标准是制定是应当退还所募资金及其利息、同时对行为人处以非法募集资金金额1%至5%的罚款。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欺诈发行股票的行政惩罚标准制定标准,供大家参考!
欺诈发行股票的行政惩罚标准制定标准
欺诈发行股票的行政惩罚标准是制定是:退还所募资金及其利息,处以非法募集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未经法定的机关核准或者审批,擅自发行证券的,或者制作虚假的发行文件发行证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和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欺诈发行证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者(即股东、债权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必须具有在招股说明书、认股躬、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主要是单位。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依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量刑标准详情
本罪因刑法修正案十一出台,该罪已经被取消,并变更为欺诈发行证券罪 ,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应予立案追诉的标准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应予立案追诉的标准包括:
1.发行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2.伪造政府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
3.利用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4.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
5.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是那些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诈骗罪的区别: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企业;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客观方面不同。
(1)本罪主要是通过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来欺诈他人,
(2)而发行股票和债券往往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
(3)诈骗罪发行股票、债券是非法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所谓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纯属伪造虚构的。
3.两罪主观上都是故意的,但故意内容和犯罪目的是不同的。找法网提醒您,诈骗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非通过制作虚假的文件来发行股票和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资金。
4.客体也是不同的,诈骗罪侵犯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而本罪主要是侵犯了证券发行的管理秩序。